温医大后〔2021〕1号
第一条 为建设和稳定学校编外水电维修工队伍,切实提高学校后勤水电保障能力与服务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明确业绩导向,兼顾公平保障;强化绩效考核,发挥激励功能;坚持多劳多得,体现优绩优酬;坚持量入为出,规范分配秩序。
第三条 年度补贴总额按编外水电维修工(含劳务派遣)人数×6000元/人(即500元/人/月)计算。
第四条 补贴分为每月常规补贴和年终补贴两个部分:补贴总额的40%作为每月常规补贴在工资里发放,标准为200元/人/月;补贴总额的60%作为年终补贴发放。
第五条 年终补贴发放标准:
一、年终一次性补贴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占编外维修工总数的20%,第二档次占编外维修工总数的30%,第三档次占编外维修工总数的50%。
二、年终补贴的档次确定办法
1.水电工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编外水电维修工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2.后勤发展处处长办公会根据投票结果,结合编外水电维修工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确定补贴档次。
三、年终补贴总额的50%平均发放给第一档人员,35%平均发放给第二档工作人员,15%平均发放给第三档工作人员。
第六条学校可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补贴金额进行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由后勤发展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