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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医科大学后勤发展处编外水电维修工补贴发放办法(试行)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

温医大后〔20211

第一条 为建设和稳定学校编外水电维修工队伍,切实提高学校后勤水电保障能力与服务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基本原则:明确业绩导向,兼顾公平保障;强化绩效考核,发挥激励功能;坚持多劳多得,体现优绩优酬;坚持量入为出,规范分配秩序。

第三条 年度补贴总额按编外水电维修工(含劳务派遣)人数×6000/人(即500//月)计算。

第四条 补贴分为每月常规补贴和年终补贴两个部分:补贴总额的40%作为每月常规补贴在工资里发放,标准为200//月;补贴总额的60%作为年终补贴发放。

第五条 年终补贴发放标准:

一、年终一次性补贴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占编外维修工总数的20%,第二档次占编外维修工总数的30%,第三档次占编外维修工总数的50%

二、年终补贴的档次确定办法

1.水电工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编外水电维修工进行无记名投票评价。

2.后勤发展处处长办公会根据投票结果,结合编外水电维修工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确定补贴档次。

三、年终补贴总额的50%平均发放给第一档人员,35%平均发放给第二档工作人员,15%平均发放给第三档工作人员。

第六条学校可根据相关政策和实际情况对补贴金额进行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七条本管理办法自202111日起实施,由后勤发展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