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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管理

后勤发展处维修材料仓库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

温医大后〔20214

 第一条为加强后勤发展处维修材料仓库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经济效益,进一步做好后勤维修服务工作,更好地为师生员工服务,特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维修仓库原则上实行账物分开管理。采购员负责材料的采购和报销等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材料的申购、验收、入库、发料、储存、防护、记账等工作。

第三条 采购员按照学校和后勤发展处相关制度和采购管理办法采购维修材料。

第四条 验收、入库、记账。维修材料入库时,仓库管理员根据货物清单详细检查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质量,验收无误后在仓库管理系统中登记入库。

第五条领用、出库流程。

一、 维修人员向仓库预领材料,仓库管理员详细记录商品的品名、数量、规格、价格等信息,领用人签字确认。

二、 在未办理领料手续的前提下,任何人不得从仓库内拿走物资。

三、 由于维修计划变更引起的维修材料剩余时,原则上应及时退库。

四、 仓库管理员按已经维修完毕的任务单进行材料核实并在仓库管理系统办理出库手续公共区域的维修任务单由片区负责人签字确认,其它区域由使用部门经手人签字确认。

第六条 库存管理。充分利用现存物品价值,做到存量合理、库存先用、先进先出;为保证维修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行,仓库管理员应保证常用维修材料库存充足。

第七条 保管要求。

一、维修材料入库后,需按不同类别、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摆放,做到库容干净整齐,物资摆放整齐,根据货物的性能科学管理。

二、 仓库保管员要经常对库存材料进行检查。做好防鼠、防虫、防锈、防霉等工作。保持走道畅通,完善消防措施,经常进行安全检查,防止事故发生。

三、 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应当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制度妥善存放。

四、 对积压不用、年久失效的物品由仓库管理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由后勤发展处批准后及时处置。

八条 仓库结算。仓库保管员应做到日清月结,每学期盘点一次。每个会计年度与学校计划财务处进行财务核对。

第九条 定期检查。实行定期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仓库物品进行检查,盘盈和盘亏要及时查明原因,同时与计划财务处协商后调整账物。

第十条 本办法自发文公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一律均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本办法由后勤发展处水电工程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