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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发展处编外水电维修工补贴发放办法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

温医大后〔20224

第一条为建设和稳定学校编外水电维修工队伍,切实提高学校后勤水电保障能力与服务质量,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原则:明确业绩导向,兼顾公平保障;强化绩效考核,发挥激励功能;坚持多劳多得,体现优绩优酬;坚持量入为出,规范分配秩序。

第三条年度补贴总额按编外水电维修工(含劳务派遣)人数×6000/人(即500//月)计算。

第四条补贴分为每月常规补贴和年终补贴两部分:补贴总额的40%作为每月常规补贴在工资里发放,标准为200//月;补贴总额的60%作为年终补贴发放。

第五条年终补贴发放标准:

一、年终一次性补贴分为三个档次,第一档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维修工总人数的20%,第二档次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维修工总人数的50%,其余人员为第三档次。

二、年终补贴总额的50%平均发放给第一档次人员,总额的35%

平均发放给第二档次人员,总额的15%平均发放给第三档次人员。

第六条年终补贴档次确定办法:

一、编外水电维修工提交个人年度工作总结。

二、水电工程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编外水电维修工的工作进行无记名投票。

二、水电工程中心组织考核小组根据投票结果,结合编外水电维修工技术水平、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等综合因素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

三、水电工程中心将编外水电维修工年度考核结果提交后勤发展处处务会审议并最终确定补贴档次。

第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开始实施,《后勤发展处编外水电维修工补贴发放办法(试行)》[温医大后(20211号]同时废止,滨海校区编外水电维修工参照执行,奖励标准可以按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本办法由后勤发展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