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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保健

温州医科大学医务室药械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时间:2022年11月15日 访问次数:

温医大后〔20221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部门内控管理,规范学校医务室药械采购工作,满足师生就诊就医需求,依据《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货物和服务采购管理办法》《温州医科大学后勤发展处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药械为学校医务室日常门诊及急救使用的药品、医疗耗材、低值器械。

第三条药械采购清单严格按照学校医务室现有执业范围、门诊医生处方需求进行编制,精神类药品只限采购二类精神科药品,严格按照二类精神科药品药品处方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第四条医务室药械采购分为平台采购和线下采购两种方式:

平台采购指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进行采购,在平台上完成线上下单、验收、付款等流程。

线下采购指通过线下对供应商按照比价、下单、验收、付款等流程进行采购。

第五条药械采购原则以平台采购为主、线下采购为辅。

平台采购原则:所有采购清单上的药械(包括有效成份相同但商品名称不同或厂家不同的药品)只要平台上有货必须通过平台采购。

线下采购原则:个别师生需求较大且商品名称或品牌广为使用、但平台上无供应商的药品,可申请线下采购。线下采购由药房经办人定期整理并填写《线下采购药品清单》,报保健科科长、后勤发展处分管处长、后勤发展处处长审批后方能采购。

第六条线上采购流程。

药房经办人整理需要采购的药械→药剂师下单(通过浙江省药械采购平台)→供应商供货→两名药房管理人员现场清点验收(附随货记录及发票,在系统里做好电子台账及入库验收)→通过平台验收→票据审核(随货记录、发票,两名药剂人员、保健科科长、后勤发展处分管处长、后勤发展处处长签字后交计财处)→计财处审批后支付→结账后填写药械入库单交计财处。

第七条线下采购流程。

单次批量预算金额小于1万元的。药房根据《线下采购药械清单》确定每次所需采购的药械→药剂师下单(电话)→供应商供货→两名药房管理人员现场清点验收(附随货记录及发票,在系统里做好电子台账及入库验收)→票据审核(随货记录、发票,药剂人员两名、保健科科长、后勤发展处分管处长、后勤发展处处长签字后交财务)→结账后填写药械入库单交计财处。

单次批量预算金额大于1万元(含)小于10万元的。须填写《后勤发展处自行采购申购单》,按后勤发展处采购管理规定进行审批,后续采购报销流程同1万元以下。

第八条因公共卫生紧急事件等特殊和紧迫情况需采购药械的,由保健科负责人报请后勤发展处处长批准后,按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进行采购。

第九条采购档案管理。

1、《线下采购药品清单》由保健科办公室、药房各留存

一份。

2、每次采购药品的记录由药房整理归档。

3、发票和药品随货清单、以及入库单在结算环节交计财处留档;药品清单及入库单由医务室药房留档一份备查。

第十条仁济学院滨海校区医务室因无平台采购权限,且每月采购金额不超过1万元,每年药械采购总量较少,采用线下采购模式,采购流程按第七条执行。

第十一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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